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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好家风在新建蔚然成风|新建镇家规家训、家风故事(九)

作者:宋涛 来源:大美新建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3-06-05

▲宋涛 宜兴市新建镇宣传委员

自我懂事以来,父亲对我强调最多的一句话就是“害人的事情不能做,药(毒)人的东西不能吃”,这句话传承自他的父亲、我的爷爷。可能是因为部队出身的关系,父亲对于这个道理有着近乎偏执的坚持,原则之内只有规矩,所以和他相识的人,可能会形容他性格差,但没有一个说他是坏人。

老家以前有个蟹塘,父母一直苦心经营、日夜打理,小小的蟹塘承托了整个家庭的希望。数年后,河道清淤拓宽,村干部上门协调工作,需要征用我家的蟹塘。晚上父亲和母亲商量,母亲自然是极力反对,因为没有了蟹塘也就意味着家庭收入没有了来源。但是河道改造是关乎全村的事,父亲反过来开始做母亲的思想工作。其实我并不意外,父亲说他在部队里入了党,就永远不会做有损党员身份的事。我家的蟹塘第一个、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被征用了,父亲的解释是村里资金都用作工程上去了,自己让了让。我知道,这是让了一大步。后来工程如期竣工,每次回老家我都会和父亲在这坚固的水泥堤坝上走一走,说一些当年的事情,父亲说他对自己的决定从未有过后悔。

对于这句并不高深的话,我也粗浅的将之理解为——损人利己,做人不为。2013年在原徐舍房管所工作的时候,我代替生病的同事去公租房收租,近百名租户有按月交租,也有按季度、按年交租的,当时临近年底,各类租金混杂,第一次接手勉勉强强完成了当月的工作。结果一核算,竟然多出7元3角,整个人瞬间懵圈,顶着寒风红着鼻子走了整整3天,竟然对不上账,心里净是憋屈和怨气。也想过就这样算了,反正都快过年了,错收的钱当事人可能也不会记得。可是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,这大抵是一件“害人的事情”。于是花了一周时间,重新上门,挨家挨户的去解释、核对,手上第一次长了冻疮,登账时疼的眼泪直打转,但终于如数归还,未愧对家训,也便如释重负了。

传承家风,需要坚持,需要历练,需要经受生活的风风雨雨,超越思想的高高低低。通过充满活力的努力,便是充满希冀的奋斗,把好家风传承下去,我想这便是有益人生。